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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11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委书记朱志蒙涉嫌受贿罪。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调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和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朱志蒙先生,并指定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侦查起诉对象。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讯中在起诉阶段,检方告知被告人朱志猛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检方指控详情:被告人朱志蒙利用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上海市闵行区委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浦东新区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委员、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区委书记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朱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