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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电 天一新材料(688033.SH)今日发布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前清算的公告。 2025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法院”)作出《决定》【(2025)京报01第1445号】(以下简称“决定”)。天一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天津盛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宇”或“申请人”)以公司无法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预重整)申请。。重组前期间,公司已受理上述申请并自愿承担相关义务。为有效评估重整的价值和可行性,提高重整的成功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重组前期间,天益新材料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账簿、文件及其他信息。 (2)正确确定业务运营和内部管理事项,适当保值资产价值。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对可能对财产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者事项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并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披露可能发生的情况形成可能影响利害关系方有关预修复计划决策的信息,解释预修复计划并答复相关询问。 (5) 暂停支付债务,除非该支付有利于债务人的财产或通过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支付。 (六)与投资者、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及其他利害关系方协商制定预重整方案。 (七)其他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天一新材表示,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并不意味着北京一中院最终受理天津Sh的企业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组程序;目前还不清楚。若后续法院判决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将配合法院及公司的诉讼请求。管理人依法开展相关善后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决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通过启动预重整程序,公司将能够及早启动债务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评估评估等工作。这有利于公司及早与有意重整的债权人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和讨论,讨论和考虑重整方案,随后提高重整的成功率,提高重整操作的效率。天一新材料2019年7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4788万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玉松、赵琪。表明公司股价目前处于突破点。公司盘中股价达到2019年8月6日IPO以来的最高水平,为64.80元,此后一直波动。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7,531.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6,781.29万元,比原计划增加22,221.29万元。据天一新材料2019年7月18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456亿元,用于年产60万只轨道车辆用刹车片、闸瓦、160公里/小时能源用刹车片的研发。——集约列车、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服务网络建设及营销等项目10750.27万元,其中赞助及认购费8773.58万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管理的关联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最终增资数量为1,963,672股,占首次公开募股数量的4.10%。根据2022年10月28日发布的天一新材料2022年特定用途A股股票上市公告,公司以每股发行价格20.81元发行特定用途股票111,438,808股,共募集资金2,319,041,594.4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收入为2,296,586,846.24元。公司本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为李宁、王泽赞助商的代表。我们的问题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益拥有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天一新材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碳陶瓷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预制碳材料制品自动化智能织物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流动资金置换项目。据测算,天一新材两轮融资合计32.94亿元。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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