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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魏玉坤记者)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9日发布《关于制止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说明会指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法治、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基本依据,自主定价。依法维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共同构建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告称,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和政策落实,鼓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涉嫌无序价格竞争的企业,将予以警示,要求其自觉规范定价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对经提醒、警告后未能规范定价行为的经营者,将给予特别关注。我们根据需要进行成本研究、价格监控和检查。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公告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觉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不得低于成本投标,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 “公平适度竞争有利于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志成表示,《公告》根据现行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从调查评估行业平均成本、落实提醒警示、加强监管合规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遏制无序价格竞争将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室该所研究员邓舟认为,遏制无序价格竞争,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从长远来看,应鼓励企业摆脱投资拉动的传统发展道路,通过因地制宜推动新兴产业、优化技术创新环境、加强标准制定、做强国内消费市场等措施,从根本上构建更加高效、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编辑:项小斌)